(北京29日讯)中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4次会议,将分别于2016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
中国《新华网》报导,中国全国政协常委会周日开会,通过3月3日在北京召开政协第12届全国委员会第4次会议的决定,并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中国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12届3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此外,列席中国第12届全国人大第4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13个5年规划”(简称十三五规划,2016至2020年)纲要草案,讨论慈善法草案。
中国12届全国人大4次会议预定3月5日在北京开幕,重头戏是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施政报告并提出年度经济成长目标,及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