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日讯 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周三发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修订后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论坛、微信、微博等发布新闻内容,需取得许可,而有关负责人规定是中国公民。
综合报导,上述规定从发布到此次修订已过去10年,《征求意见稿》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强调总编辑负责制,明确规定转载新闻信息,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
报导指出,此次修订内容最大的变化,是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之前的规定主要针对网站,修订后,包括应用程序(APP)、论坛、部落格、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社会动员功能的应用。这些应用向社会公众提供新闻之前,都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另外,在新规之下,申请要求亦有所调整,包括主要负责人及总编辑必须是中国公民、有完备的服务方案、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措施、要有专职新闻编辑、新闻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以及有相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有分析指,当局主要是对在外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或媒体实施限制措施,发布有关新闻内容,因外国的新闻机构在中国是不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