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7日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周日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新法将于元旦起施行。
综合报导,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修改计生法涉及生育政策的条款以及相关配套规定。
通过此次修法,中国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换句话说,中国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正式落地,元旦之后生育二孩都是合法的。
当局亦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另外,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据悉,其中“再生育子女”指的是生育三孩或以上的情况。
独生奖励措施延续
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现行计生法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措施以及对失独家庭的扶助等是否调整,是该法修改过程中的一大焦点。
根据报导,新法将调整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当地媒体指出,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该项证明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此外,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逝世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该法案同时指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增加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并规定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但由于各方对此分歧较大,根据建议,最终修改后的计生法未采纳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