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日讯)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周二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两罪并罚,判处3年监禁,缓刑3年。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导,法院当天早上宣判,指被告浦志强如实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对其宣告缓刑。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新华网又指,浦志强同时表示,从自身的经历,感受到法治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及社会的进步。希望通过此案明确互联网言论的边界,推进法治进程。浦志强当庭感谢看守所和医护人员对其生活安排和无微不至的关怀。
消息指,浦志强在开庭后回看守所办理完手续,便可回家。
外国记者被赶
报导指,当天法院开庭期间,大批警员在法院外驻守,警戒线扩大至法院两旁街道,不准任何人停留,到场外国记者亦被便衣警员赶走,另外还有多名声援者被当局带上警车和巴士,当时有多名外国使馆人员希望能进入法院旁听。
去年5月,浦志强参与民间纪念六四的研讨活动后,便遭警方羁押超过年半,他被控寻衅滋事罪遭到拘留,警方之后增加3项指控,包括煽动民族仇恨、煽动分裂和非法获取个人资讯。今年5月,北京市检方以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罪对浦志强提起公诉。
法庭指,经查明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间,浦志强使用其注册新浪微博账户,利用网络先后8次发布多条微博,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相关微博共被转发2500多次,评论1300多条,引发网民激烈的民族对立情绪。2011年以来,浦又使用其注册新浪微博账户,针对社会热点事件等,利用网络先后4次发布侮辱性微博,辱骂多人,相关微博共被转发900多次,评论500多条,引发大量辱骂性跟贴和负面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西方纷要求放人
浦志强是在被捕和被关押超过一年半后,14日首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时曾获他法律援助的重庆劳教受害人欲赴京声援,但受到拦阻,现场采访记者也遭到驱赶。
在一审法庭上,浦志强当庭表示,如果他所发表的微博言论伤害了人,他愿意对这些人赔礼道歉,但仍拒绝认罪。检方在法院内公开展示所谓罪证,仅是7条、共600多字的微博,当中浦曾批评北京当局的新疆政策、讥讽官员。
美国与欧盟等西方政体认为浦志强只是行使其言论自由,纷纷要求中国无罪释放浦志强;中国则多次强调外国“必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