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6日讯)香港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去年在“占中”期间,疑向警员淋泼不明液体,其后投诉遭7名便衣警员带往暗角殴打,事隔刚好一年,曾健超及涉事7警周四同被落案起诉。
香港东网报导,曾健超被控一项袭警及4项抗拒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名,而7警则被控合共一项“有意图导致他人身体严重伤害”罪,当中一人另被控以多一项普通袭击罪。8人周四均获准保释,2案将于下周一在东区法院提堂,其中7警案暂毋须答辩,待转介区域法院审理。
曾健超被控前则透露,其所涉的袭警罪指他涉袭击11名警员,其馀4罪涉15名警员,但均不涉被控7警,他批评指控荒谬,又指警方令“原告变被告”。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周四指,2案同日提堂是为公平起见,非淡化7警行为,又澄清预约拘控是惯常做法,警方及律政司均无高调向外公布。律政司补充,曾涉嫌袭击的警员并非涉袭击曾的7警,2案事发时间相近但属不同事件,有充分证据支持检控,已考虑本地及海外独立法律意见。
今次控罪均涉违反《侵害人身罪条例》,曾健超5罪最高刑期2年,而7警面对的控罪则最高可判囚终身。不过,法律界人士陆伟雄指,一般无使用武器而受害人伤势不是非常严重者,即使罪成,判囚超过7年的机会不大,而区院刑期上限亦只为7年。
警方发言人重申绝不容警务人员作违法行为,如个别警务人员涉嫌违法,必定公正调查、绝不偏私。警方并称控告曾健超绝无政治考虑,是按例及律政司指示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