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7日讯)中国大妈最爱跳的广场舞,近来受到官员热捧,中国文化部等4单位印发通知,要求推出一批有文化内涵的广场舞作品,还要为群众提供活动场地。
据消息,中国文化部网站指,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要求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内涵、审美品味和健身功能,便于群众接受的广场舞作品。
广场舞近年来在中国蓬勃开展,丰富城乡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但广场舞活动场地和设施欠缺、噪音扰民、引导扶持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日益严重,不利于广场舞的健康发展。
透过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等多种方式提供基层群众就近方便的广场舞活动场地,并广泛发放免费教学光碟、公益培训、展演展示、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等普及推广活动。
资料显示,广场舞,或称广场健身舞,是一种有氧健身操,居民自发地以健身为目的在广场、院坝等开敞空间上进行的富有韵律的舞蹈,通常伴有高分贝、节奏感强的音乐伴奏,多为徒手健身,也有一小部分手持轻器械。然而因噪音、占据公共空间的而引起的争议相当常见。
广场舞在中国无论南北皆十分普遍,参与者多为中老年人,也被视为一种中国的社会现象。在中国,跳广场舞的中老年妇女经广泛宣传被冠以“广场舞大妈”的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