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女佣偷窃女雇主的钱,嫌雇主唠叨,竟把清洁剂掺在贮藏饮用水的电热水壶,所幸雇主用水泡茶后发现有异味和异色,向警方投报。
缅甸籍被告钦艾盛(24岁)昨日承认监守自盗和在饮用水掺清洁剂企图伤人等两项控状,法官判她坐牢30个月又两个星期。
根据卫生科学局的报告,清洁剂含碳酸钠和硅酸钠成分,腐蚀性很强,能腐蚀皮肤和内脏。
法官下判前问被告,为何要将清洁剂掺在饮用水,被告称是因为雇主对她唠唠叨叨。法官斥责被告,并指她这么做是没有理由的。
法官说,被告在饮用水掺清洁剂,可能危害雇主一家人,尤其当中还有一个两岁大的孩子。被告违背雇主对她的信任,罪行严重。
原告林琪珺(59岁)住荷兰林景的私人屋,被告今年1月到雇主家工作。
主控官尹建立副检察司在庭上揭露,2月4日晚上,被告看见原告的手提袋放在椅子上,取出手提袋里的钱包,偷走90新元(约252令吉),把钱藏在鞋底。隔天,原告发现钱不见。
事发两个星期后,即2月17日,上午8时45分,原告煮汤给两岁孙子喝,之后她去巴刹。原告回到家后,用水泡茶,发现茶马上变黑色,味道怪异,她立刻倒出电热水壶的水,看见冒泡,感到担心,检查发现汤变成黑色,闻起来很怪。此外,锅子旁边有晶状体,她过后报警。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电热水壶是用来贮藏饮用水,供雇主一家人喝。被告将少量的清洁剂倒进电热水壶,那是用来清洗排水管的清洁剂,她清楚这样做会伤害到雇主。被告那么做是为了让雇主生气。
被告过后被捕,她也招认偷雇主钱,警方起回75新元(约210令吉)。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她求情时表示知道错,请求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