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拉斯堡25日讯)出外旅行到景点打卡自拍是不少人的例行公事,但小心此举或惹上官非。
欧洲议会最近有意修改法例,限制任何用作商业用途的摄影作品,若牵涉到有版权的建筑物或摆放在公众地方的艺术品,必须先得到创作者授权,意味街头摄影恐从此绝迹。
欧洲各界狠批新法“荒谬”,又指法律上存在灰色地带,将来即使一般民众只是把伦敦眼等名胜的照片上载到社交网站,也可能误堕法网。
目前游客能在景点自由拍照,在于版权法中有一项名为“全景自由”(Freedom of Panorama)的条款,允许大众拍摄及发布在公众地方设置的建筑物、雕塑及艺术品等,而不会构成侵犯版权。
摄影师在街头摄影、画家绘画城市街景,以至电影拍摄时以著名建筑作背景等,均受“全景自由”保障。
巴黎铁塔禁拍夜景
不过“全景自由”在欧洲各国适用程度不一,例如英国及德国全面允许拍摄,丹麦只允许拍摄建筑物,罗马尼亚及保加利亚只限非商业作品等。
“全景自由”在法国及比利时并不适用,因此民众只能在白天拍摄巴黎铁塔,因为晚上的灯光照明受版权保护,而比利时原子球塔(Atomium)在“维基百科”的图片被涂黑亦是同一理由。
此次修正案源于一名德国议员早前提交的报告,原意是想把“全景自由”推广至欧盟全境,但欧洲议会法律委员会审议时却新增修订,订明“牵涉到公众地方永久设置的作品的照片、影片或其他形式的影像,若用作商业用途,必须先得到创作者或其代理人的授权”。
欧洲议会下月初投票
欧洲议会定于下月9日投票是否通过修订,之后会交由欧盟委员会就立法作最终决定。
欧洲议会的修订引来各界哗然,批评条款完全违背“全景自由”,大幅限制公众地方的拍摄自由,即使有关建筑或艺术品只属背景一部分也恐触犯新法。
虽然有关修订仅限于商业用途的拍摄作品,但有专家指法例存在灰色地带,例如单是把景点照片上载到网志或社交网站,并因此为网站带来广告收益等,也可能触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