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18日讯)根据日本法律规定,夜里12点以后不得在公共场所跳舞。这项“夜舞禁令”执行数十年后于本月17日得以解除。只要夜店确保内部灯光足够明亮,并遵守政府相关规定,宾客们就可以尽情跳舞,彻夜狂欢。
根据日本现行的《风俗营业法》,日本舞厅和夜总会原则上须在夜里零点以前关门。新华国际客户端报导,如果想要跳舞,必须事先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跳舞许可证”。这项法律1948年生效,当时意在打击和舞厅相关的嫖娼活动。随著时过境迁,人们似乎遗忘了这一禁令,警方执法也并不严格。
不过,一切在2010年突然改变。一名大阪学生在夜店因为斗殴致死,引发了人们对青少年受文化不良影响的担忧。日本警方随即对夜店展开“严打行动”,地点不限于大阪,而是蔓延至首都东京等其他城市。
警方在行动中严厉打击,无论是播放著电子舞曲的夜店,还是跳著热舞的酒吧,都遭到警方的突袭。
在此行动中,多人因涉嫌参与黑社会活动或逃税被捕,然而有些夜店也因噪音扰民问题被查封。
据报导,近期在日本社会解除“夜舞禁令”呼声的越发高涨,在国会引发辩论。日本著名音乐人阪本龙一等音乐界和舞蹈界人士发起“解禁”运动,抗议法律把夜店和买春场所划为同一类。
视光亮度归类
解禁活动发起人之一、来自东京的律师齐藤享弘说:“我认为,官方和政客都感到这种压力,他们不希望日本在外国游客眼中被视为沉闷之地。”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如果夜店内光亮程度超过10勒克斯,那么就不会被划为“成人娱乐场所”,从而可以拥有“夜舞权”。勒克斯为照度单位,10勒克斯的光亮程度与电影院未熄灯时的亮度相当。
新华国际客户端报导,日本警方将逐一测量夜店的光亮度,以核查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尤其宾客座位区亮度必须达标,舞池则可稍暗一些,因为警方考虑到舞池内的灯光强度经常变化。
此外,通宵营业的夜店还必须获得当地公共安全委员会许可,并在法律规定的区域内经营。法律也同时规定,这些夜店应对周围居民提出的噪音及醉酒顾客扰民投诉,作出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