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5日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周五表决通过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安刑事责任追究,预定10月1日上路。
新华社报导,新修订后食安法,加强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的力度。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坐牢或以上刑罚者,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今年3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12人吃了西瓜中毒,甚至一名孕妇因此引产。经调查,患者购买的西瓜为高毒农药“涕灭威”超标,相关西瓜是海南省万宁市出产的冰糖黑美人西瓜,共3万斤,主要流向即墨、胶州、城阳。
当天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扩大了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作物范围,将“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修改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
针对有些违法者“怕关不怕罚”的情况,新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行政拘留的处罚。
另外,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后,中国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焦点。新法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新法也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3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预定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还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的额度,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处罚规定,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也增设处罚,强化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