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21日讯)泰国通过一项法律,禁止外国人付费寻找泰国女性为代孕母亲,同时禁止使用代孕机构及任何推销愿意为人待产妇女的广告。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导,去年,一名泰国代孕母亲所生的一名唐氏综合症男婴,遭到外国父母拒领,引发争议。当时,这名泰国代孕母亲生了两名孩子,一名健康的女婴和一名有智力问题的唐氏男婴,该对澳洲夫妇抱走健康的女婴后,拒绝认领男婴。
此外,还有一名日本男性,利用多名泰国代孕妈妈生了十几名孩子,此事同样引起人们对代孕的担忧。
早在1997年,泰国医学委员会就曾考虑禁止商业代孕行为,但由于许多外国父母到泰国找代孕妈妈,使泰国代孕业十分兴隆。泰国政策制定者说,该法律旨在阻止泰国变成“世界的子宫”。
如果有人在泰国用商业方式使用代孕母亲,将面临最高10年监禁。
不过,并不是所有代孕皆被禁止,假如已婚夫妇其中至少有一方是泰国人,他们可以使用代孕母亲,但却不允许付费。同时,所有代孕母亲都必须是25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