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3日讯)中国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办案力量。
综合报导,中国全国检察长日前召开的会议强调,除了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也要加大力度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重视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鉴于1995年成立的反贪总局,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多人少、统筹乏力、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突显,已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因而需要改革。
在中国领导层推动反腐败的情况下,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普遍被认为是一项最新的反腐举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指出,新反贪总局并不是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纪委)分权,而是要整合更多力量。最直接显著的变化是查案的阻力减少,也标志反腐更制度化和法治化。
不过,香港的时事评论员何亮亮则认为,中国一直解决不了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现在来看,反贪最有效的还是纪委。中纪委反贪的方便之处在于可先用“家法”。纪委突然把官员“双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代问题),并不需要通知其家属,纪委本身也不能起诉。
建立反贪局反而可以与纪委有一个直接的对接,让纪委把双规的官员交给反贪局。
至于不属于党管的官员,反贪总局可以直接侦查、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它有点类似于香港的廉政公署(ICAC)。只不过,在党国体制下,即使是反贪总局也是在党的领导之下,不可能是完全独立的。从党章不能代替宪法,纪委不能代替反贪局这个前提来看,中国想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