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日讯)古天乐及其公司“天下一”,被指向一间公司借贷7000万港元(约3608万令吉)后未如期缴还全数欠款,现连本带利欠下高达1.49亿港元(7700万令吉)的欠款。该公司遂于周三(2 日)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偿还欠款,事件随即引发各界与影迷的高度关注。
原告为 Sino Hero Ventures Limited,由刘豹律师行代表入禀。两被告依次为“天下一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及古天乐。据入禀状,原告是一间在英属处女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注册的公司,并不属于香港《放债人条例》下的放债人。
入禀状指,原告和被告在2019年9月6日签订了一份“定期贷款融通”协议(Term Loan Facility Agreement),由原告借出总额为 7000 万港元的贷款(loan)或融通(facility),每月利息订为 1% ,但如逾时还款,或调高至每月1.5%。按协议,被告的还款日为2020年9月17日。
入禀状续指,双方其后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再签订协议,延长还款期至2022年12月31日,并在利息上有所调节,但至截止还款当天,被告仍未全数缴还,只支付了1320万港元(约680万令吉)。
原告的代表律师因此数度去信被告的律师要求还款,但截至目前,被告只曾在2026年8月27日,支付过一笔70万港元(约36万令吉)的款项,连本带利尚欠1亿4938万2227元(约7699万2840令吉)。
原告遂要求法庭下令,被告要偿还2026年8月27日前累计的欠款,即1亿4938万2227元;之后的欠款,再以18%年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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