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日讯)台湾艺人黄子佼被查获无故持有48部少女的性影像、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原认罪获缓起诉但被撤销,台北地检署改为起诉后,黄态度丕变、出庭力争无罪,检方建请判刑7月到9月,还有影片中的少女求偿100多万元,黄拒赔坚称“影片不是我拍的”,台北地院今(3日)判决8月,并科10万(约1万3700令吉),可上诉。
据台媒报导,黄子佼今没现身聆判,本案起诉后,北院5度开庭,黄几乎每次都穿同一款衣帽和鞋裤出庭、被戏称为“战袍”,连手持的瓶装饮料也同款,且他从不回应媒体发问,以免在舆论对他一面倒地挞伐氛围中,若失言可能增加法官的反感。
不过黄子佼力争无罪、维持“就算有错也无刑责”策略,主张他本案所涉《儿少条例》无正当理由持有儿少性影像罪嫌,去年(2023年)1月才新增最重1年以下徒刑刑责,检方无法举证他在修法后下载储存本案48部儿少性影像,他也没外流散布。
《儿少条例》第53-1条规定,去年1月修法前无故持有儿少性影像行为,仅处最重罚锾10万元、罚金20万元、最高10小时辅导教育与没入处分。
检方反驳指出,黄子佼在《儿少条例》新增刑责施行后,仍“继续储存而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女裸露胸部、私处,从事性交行为的性影像,并无不溯及既往的免责资格。
检方并在今年(2024年)10月15日本案最后辩论时,由起诉检察官和公诉检察官连袂莅庭,对决黄子佼与3位律师,在法定最重仅1年徒刑个案中相当少见,还有影片中的少女以告诉人身份在隔离室出庭,向黄求偿100多万元。
据悉,黄子佼声称被查扣的儿少性影像“下载了还没看”、“下载就摆著”,且坚称“影片不是我拍的”,在隔离室出庭的少女传讯息透过告诉代理人向法官表示“下载当然就是要看”,借此驳斥黄的辩解。
黄子佼去年(2023年)6月间,被爆料卷入#Metoo丑闻、涉于多年前非礼少女,黄的正面人设与演艺事业瞬间全毁,北检指挥警方去年8月搜索黄家,查扣电脑硬碟发现7部从情色网站“创意私房论坛”购买下载的少女性影像,年纪最轻的“女主角”仅是小学生,黄更是论坛高级会员。
黄子佼所涉性侵案因证据不足或与女方和解,各获不起诉及签结,但检方另办他涉嫌无故持有儿少性影像,考量黄认罪,为避免影中少女再出庭蒙受二度伤害,今年4月处分黄缓起诉、为期2年,须支付公库120万元、是同类案件缓起诉最高纪录,黄还得写1200字悔过书。
黄子佼当时发文公开道歉“错了就是错”、“虚心认错与反省,永不再犯”、“将来请用力监督,给我向前更新的机会”等语。
但舆论批评处分过轻、易误导大众以为黄子佼无罪,高检署发回北检重办,今年5月改为起诉,建请法官没收黄被查扣存有本案不雅片的硬碟。因黄改口不认罪,检方从查扣的硬碟里,再找出41部少女性影像,合计47人48片,声请并案审理、追究黄的刑责。
因黄子佼本案引起众怒,立院今年7月13日三读通过《儿少条例》修正案,新增无正当理由支付对价而持有儿童或少年性影像、支付对价观览儿童或少年为性交或猥亵行为或其性影像,以及无故重制儿童或少年性影像等犯行,都加重为可判刑1年以上、7年以下,得并科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被称为“黄子佼条款”,但不溯及适用于黄本案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