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歌坛天王周杰伦告中国游戏大厂网易“不正当竞争”一案,确定败诉。杭州法院近日二审驳回周杰伦上诉,并指周杰伦作为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应当对网络上提及他的话题有“一定容忍义务”。
据中央社引述中国媒体报导,2022年7月,周杰伦相隔6年发行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在中国引爆全网关注。网易为推广旗下的网路游戏“天下3”,自费在微博举办抽奖活动,赠送周杰伦新专辑及演唱会门票。
2022年7月11日,周杰伦的杰威尔音乐公司公告,将对私自赠送周杰伦新专辑及演唱会门票采取法律措施;“天下3”第一时间删除相关活动,并发布澄清公告,表明该抽奖活动仅为回馈老用户,与周杰伦、杰威尔方面无关。
2023年4月17日,杰威尔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天下3”的网易相关3家公司提出告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人民币(约121万4598令吉)及维权合理费用5万人民币(约3万364令吉),案件在杭州市滨江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2023年12月,法院一审驳回杰威尔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转发抽奖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见的宣传方式,“天下3”微博自费抽送周杰伦数位专辑等玩家福利活动不具备盈利性质,较难令公众产生周杰伦是代言人等联想,未违反商业道德,判定被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杰威尔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据报导,杭州法院近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认定周杰伦、杰威尔上诉理由不成立。
判决书显示,二审认为,周杰伦、杰威尔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网易、网易雷火透过上述行为获取竞争利益,或者攫取了周杰伦、杰威尔公司透过发行专辑、举办演唱会产生的经济利益。从相关消费者在微博等平台的留言来看,其并未因为网易和网易雷火提供的商品、服务与周杰伦、杰威尔公司之间产生对应的关联关系或者导致混淆。
判决书还称,“周杰伦作为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应当对网络上提及其的话题有一定容忍义务”。
判决书并指,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时,与之相关的热搜话题、词条、宣传报导极为普遍,转发抽奖赠送专辑的活动也较为常见。虽然网易和网易雷火在客观上使用了周杰伦及其歌曲名称,但其行为并未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或诚实信用原则。
法院认定,“天下3”的自费抽奖、秒杀活动具有福利性质,属非盈利性活动,网易和网易雷火不从中直接获利,且提供的周杰伦专辑是正版,不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今天消息传出后,“周杰伦败诉网易”随即跃为中国社群平台最热门话题,引发网民热议。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中国网路大厂腾讯曾针对周杰伦音乐侵权提告网易,法院判决网易云音乐赔偿原告腾讯音乐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85万人民币(约51万6204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