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9日讯)台湾艺人NONO(陈宣裕)因涉嫌性侵及性骚多名女子被提控,台北地检署今日侦结,对于其中3名被害人指控遭性侵部分,处分NONO不起诉,而另外包括网红小红老师在内的7名被害人,因提告的案情无管辖权,将陈请高检署核转士林地检署(NONO住居地点)侦办。
这场风波中,NONO面临性侵、性骚、性侵未遂、强制猥亵及性侵未成年少女等5罪的指控。检察官在侦结10位被害人提告案情时,认为其中3名被害人仅有女方单一指述,NONO否认且缺乏其馀佐证,因此将3案不起诉。
3件不起诉性侵案中,一名北市中山区某会馆的按摩女,指控在2011至2013年间,在包厢内遭NONO强制性交得逞,当时女方曾哀求NONO“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NONO却回“我比你更害怕”。但NONO表示对此没有印象,且按摩女与前同事、主管等证人供词,和自身就医病历未尽相符,NONO手机中也无联系资料,因此罪证不足。不足以证明被告有强制性交之犯行。
另名被害人自称在2011年12月间,在北市延吉街某处,被驾驶的著白色宾士休旅车搭载的NONO在车上强吻及揉搓胸部,涉嫌强制猥亵,当时NONO还说“你的触感真好。”
而第3位被害人,也是一名中山区时尚会馆的按摩女,女方指控2000年夏季NONO在该时尚会馆由女方提供按摩服务时,涉犯强制猥亵罪,压制、强吻女方、揉搓告胸部,还说“我就喜欢你这种可爱型、胸部大的”。
对于第2及第3名被害人的说辞,NONO表示否认同时对案发经过没印象,最后同样因缺乏相关证据,检方认定罪证不足,两案不予起诉。
另一方面,其他7个案件转至士检侦办,其中包括小红老师。
上述风波始于6月有网民爆料遭搞笑艺人企图性侵,随后小红老师公开点名这名搞笑艺人就是NONO,她还爆料曾遭对方在车内摸大腿、在公园遭揉胸摸臀等。
之后她再接连爆料,称已接获多达30人私讯,她还将其中20多位受害者的案情做成懒人包,附上详细时间轴照片。
今年8月2日,北检检察官指挥北市警妇幼队首度约谈NONO,并在其北市内湖区住家,查扣手机等相关3C产品,以进一步釐先前的通讯纪录以及可能与被控犯行的相关资讯,但当时NONO应讯过程避重就轻,检察官复讯后,暂依妨害性自主罪嫌交保50万元新台币(约7.4万令吉)。
之后检警为了巩固案情,花了2个月传唤多名受害人及证人出庭说明,厘清还原NONO涉案情节,虽然检警始终保持侦查不公开,但根据小红老师先前整理资料,多名被害人指证NONO的“身体特征”,检察官今年10月18日以被告身分传唤NONO到案后,经NONO同意,在律师见证下,由法医进行特征勘验并纪录,作为侦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