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炎亚纶遭网红耀乐指控,在耀乐未成年时,于炎家偷拍两人的性爱影片,炎亚纶事后坦承2人交往过且私密影片外流,但强调非他流出。全案经数月侦查,士林地检署今(8日)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将炎提起公诉,虽然妨害性自主部分,检察官认为罪证不足,将炎不起诉处分,但他仍因涉嫌2个犯罪事实遭起诉,而炎亚纶未来最重恐被判囚10年。
士林地检署襄阅张志明说明,士林地检署侦办炎亚纶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案件,经检察官侦查终结,认炎亚纶涉嫌以手机拍摄与耀乐性的性行为,并持有该影像,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制造少年为性行为之电子讯号,及意图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嫌,将炎亚纶起诉;至于其他妨害性自主部分,检察官认罪证不足,依法不起诉处分。
据了解,炎亚纶被起诉两个犯罪事实,第一是制造(即拍摄)少年为性交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嫌,第二则是意图散布而继续持有少年性交影像。
耀乐今年6月21日召开记者会控诉,炎亚纶在他年仅16岁时硬上得逞,还曾在北市天母住家拍摄性影像画面,士林地检署当日分案侦办,依涉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嫌,指挥妇幼队搜集相关事证;耀乐同年月24日至警局报案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