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中国女星Angelababy(杨颖),曾被指与黄晓明结束7年婚姻后,声势大不如前。日前,她卷入侵权案官司,却意外曝光天价代言费,引起外界关注。
Angelababy日前向中国某公司提告侵权,主张对方未经同意之下,在多种产品及手提袋使用她的照片,并在肖像旁边加注“电影《建党伟业》主演杨颖”等字样,使社会大众误认为双方存在合作关系,涉嫌侵犯姓名权及肖像权,因此Angelababy要求立刻停止生产、销售并回收所有相关产品,并求偿53万人民币(约34.3万令吉)的侵权赔偿金。
被告认为Angelababy提出侵权赔偿金额太高。Angelababy为了自证身价,提交一份某化妆品牌的合约,显示3年的代言费为2400万人民币(约1554万令吉),这表示,仅仅一个品牌已为她带来每年800万人民币(约518万令吉)的收入。
对于双方的侵权纠纷,法院认为被告的确侵犯Angelababy的肖像权跟姓名权,考量到她是知名度较高的艺人、代言酬劳,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提出的赔偿金额并无不当,最后判决被告赔偿50万人民币(约32.4万令吉),至于精神抚慰金,因无证据表明被告的侵权行为,明显造成她的社会评价降低,判决免赔。
判决文曝光后,网民纷纷热议:“一年赚800万!这是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了”、“别忘了还要交税、养团队,还有好多趴必须给经纪人抽”、“一个月就是66.6万,一天就是两万多,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跟影响力真大。”
更有网民统计她目前身上有7大品牌代言,意味住一年起码净袋5600万人民币(约3626万令吉),加上她综艺、剧集两线发展,又有大量商演活动,故网民估计她年薪轻松破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