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与汪小菲离婚调解笔录中汪小菲需支付生活费,却从去年3月起未履行,大S声请强制执行汪小菲欠付的750万台币扶养费获准,法院核发扣押命令,而汪小菲为了反击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主张自己没违反依离婚协议给付大S的义务,台北地院经开庭审理后,今日(27日)判决汪小菲败诉。
据台湾媒体报导,大S与汪小菲的债务人异议之诉,经台北地院审理后,法官今日(27日)宣判驳回原告汪小菲的请求,判汪小菲败诉。
汪小菲日前传出拒绝支付离婚协议谈妥的500万馀台币生活费,反遭大S声请强制执行750万台币获准。汪小菲则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并请求法院在诉讼确定之前,暂时停止执行他的财产。
台北地院裁准后,另审酌大S因停止执行可能受到的损害,裁定汪小菲应提供165万台币担保金,才能停止执行。
台北地院自去年12月19日首度开庭,大S和汪小菲都没现身,由委任律师双双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