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隋棠去年7月搬进大直要价1亿新台币(约1430万令吉)的楼中楼豪宅,岂料却遭邻居爆料放任3个孩子从早上6点扰民,不断制造噪音,爆出“恶邻居”风波。昨晚隋棠发布千字文反击,获压倒性支持。而楼下夫妻则透过《镜周刊》发7点声明,怒火中烧认为被隋棠诽谤,不排除提告。
根据《镜周刊》报导,邻居夫妻认为他们从未有故意挑衅、不尊重邻居之举,但隋棠发文反击有诸多陈述与事实不符,且她身为公众人物却利用社群媒体带风向,对此,他们深感愤怒,认为是“一派胡言”,为了捍卫名誉,列出7点声明,不排除提出加重诽谤告诉。
邻居夫妻声明:
1.隋棠说本人曾向她表示“认识很多媒体”,但实际上本人毫无媒体资源,只能寻周刊的投诉管道“电话、Email” 向其爆料,比起隋棠一家自带大量镁光灯的程度,根本是“小虾米对大鲸鱼”!
2.隋棠称搬来前听到前屋主讲述,本人和妻子反映社区喷水池声音太吵,本人及妻子从未向管委会进行任何反映,不知隋棠到底听谁所说?是否张冠李戴?本社区管委会主任可为本人作证,请隋棠举证何出此言?
3.隋棠声称曾听前屋主说,我们家人曾持榔头呛声前屋主,与前屋主有龃龉等语,完全非事实全貌。首先,隋棠搬进本社区前,前屋主早已搬离一年,请问隋棠是如何接触前屋主获得本人的资讯?本人在此提供与前屋主对谈的讯息佐证,证明与前屋主向来都是理性沟通,隋棠未经查证之发言,等同抹黑本人,企图模糊噪音焦点,令人遗憾!
4.隋棠所称本人与妻子对其家庭成员咆啸、对装潢设计师指指点点等说法,亦非事实!本人一家从来都是以劝导方式,请随棠一家帮忙,绝无呛声、恐吓,反倒是隋棠夫妻高傲的态度,令人不敢恭维;妻子确实曾向她的设计师沟通,是因为隋棠家中装潢时的震动,将我们家阳台的磁砖震落(有照片为证),为了防范事情再度发生,才会上楼提醒,绝非胡乱骚扰!
5.隋棠声称1月18日当天不在家,而是前往花莲旅游,家中只有“外籍看护跟一只狗”?本人还原当天的真实情况,楼上有多组客人带小孩陆续前来,众人在房内嬉闹、发出极大噪音,本人先请值班的刘姓警卫打电话上楼规劝,却被一名女子呛声:“只要是楼下反映噪音,一律不要打电话上来”,就直接挂电话,后续再拨打2次就不接,本人才报警处理,因此有后续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发布的密录器影片为证。隋棠说“不在家、不知道”等语,显然是推卸责任,转移焦点之举!
6.既然隋棠声称1月18日前往花莲旅游家中无人 ,也有监视器佐证,本人报警之举是诬报、找麻烦 !但根据1月18日当天的新闻显示,隋棠与导演叶天伦跟其他艺人,在参加她的新片首映会?请隋棠公布旅游、住宿地点的发票或单据,以昭公信!
7.隋棠称自始自终都是善意沟通,本人不禁想问,为何法院召开2次调解庭均不到场,反而推托卸责?且隋棠身为公众人物,于脸书的发言,与事实出入甚大,甚至涉及对本人及家人的人身攻击,本人已与律师研拟,不排除提出加重诽谤告诉,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