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杨明(原名林明乐)在2020年8月于山顶马己仙峡道驾驶时发生交通意外,去年重新认罪被判18天监禁、罚停牌2年及判罚款3000元港币。案件延至今日(22日)判决,杨明于上午约9时50分在女友庄思明陪同下现身法院,庄思明姐姐庄锶敏亦有陪同。庭上法官宣判指:“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即时监禁。”
据港媒《东网》报导,杨明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不小心驾驶”和“车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项控罪,去年3月获判首项控罪罪名不成立,但承认第2、3项控罪,原须还押候判,惟当时代表律师以“错误提供意见”为由推翻认罪答辩获批。
当时杨明亦获准申请保释上诉,案件转到高等法院审理,本年9月22日再上庭,杨明继续获准保释,保释条件包括:10万现金担保、保释期间不准离开香港、逢星期三下午三点至六点到山顶警署报到、更改住址要24小时前通知山顶警署及保释期间不准驾驶。
案件延至今日判决,杨明一身墨绿色西装、球鞋现身法院,随后与庄思明牵手步入法庭。杨明神情轻松,期间被传媒问到:“但不担心被监禁?”,他未有回应就步入法院。
最后庭上法官宣判指:“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即时监禁。”
杨明闻判在犯人栏木无表情,表现冷静,与律司团队等候法官判词,商量是否上诉。庄思明、庄锶敏闻判亦没有表情,一直静静坐著等候。
法庭随后叫杨明两个家人取回他的随身物品,在犯人栏交出随身物品给女友思明,两人倾谈几句,两人对望点头示意,杨明随后被押送离去,法庭职员向庄思明及庄锶敏表示明天可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她们随即在法庭外的会议室与律司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