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Astro双星频道热播中的原创法律资讯节目《告诉你LAW》自5月8日开播以来,收视逐步登高,已连续3周稳坐该频道收视冠军宝座。为了答谢观众的支持,节目组日前特别把“法律谘询室”环节搬到线上直播间,由主持人梁宝仪连同洪伟翔律师与郑秋桦律师,一起讨论、解答网民提出有关“警方权力”的法律课题。
直播主题围绕在一则早前掀起热议的新闻,即一名男子开车时遇警察检查手机,被揭发其购买地下万字。对于警察是否有权力在路上随意截停民众,并检查其手机时,洪伟翔律师表示,个案中的资讯有限,若警方在附近调查有关案件并把该民众列为嫌疑人,那警方是有权力进行搜查的;反之则无权进行搜查。
他续指,民众向警方交出手机前是有打电话给律师的权利,可以先向警方礼貌询问后再拨打电话。他也趁机提醒民众,手机里若出现非法万字的暗号或代号都属于犯法,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
同时,郑秋桦律师分享道,若路上遇制服警察询查,可留意其胸章、肩章、警员编号和级别,并视情况记录下对方警员的编号和警车车牌号码;若遇上的是便衣警察,民众可要求对方出示警员证。
她还教民众以警员证件的颜色分辨该警员身份: 红色是正在受处分的警员、白色是后备警员、黄色是警长以下的警员,而蓝色则是警长以上的警员并拥有权力检查民众的手机。
郑秋桦律师亦表明,虽然大马的法令阐明任何人不能拥有任何色情材料,但此法令的诠释空间非常广,即使是健身照也可能被警方认为是色情材料。对此,她建议民众,若手机存有裸露或色情材料、煽动性的图片或言论、威胁国家安全、种族和宗教和谐的内容,记得要删除。
两位律师也讨论了关于民众是否可控诉警方“侵犯隐私”并索赔课题。洪伟翔律师指出,民众拥有投诉警方、调查是否涉滥权的权力;但因警察有总检察署的律师为其抗辩,这个过程相当不容易。而郑秋桦律师则表示,只要警方没有对外公布或转发你的资料,并且未导致任何实质伤害和损失,将很难以侵犯隐私来进行控告。
当询及警方执法时,民众是否能录音与录影?洪伟翔律师指出,录音和录影是保障双方的权利,民众需先提前获得警方准许才录影,切勿偷拍,尤其千万不要开直播,因为此举有可能涉及阻差办公。
郑秋桦律师建议大众安装行车记录仪,因为有助于存证,她也表示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录影,但不要试著挑衅警方。此外,两位律师也提醒大众,遇到警察路边盘查,千万不要试图“私下解决”,因为一旦被举报或发现,很大可能会被控上贿赂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