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港姐季军、现从事保险业的寇鸿萍,被指在2009年至2017年期间,在报税表填写虚假资料,因而遭税务局票控11项蓄意意图逃税罪,经审讯后被裁定全部罪成,今早(29日)在西九龙法院被判入狱9个月。
香港媒体报导,现年60岁的被告寇鸿萍,被控于2009年至2017年期间,5次在提交课税年度报税表时,虚假声称父亲寇赓发与她连续全年同住,而无付出十足费用。
在2010至2012年期间,3次在个别人士及连同的梁寇鸿萍公司损益帐上声称,办公室助理支出为每年28.8万港元;及在2012年,3次在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上声称,雇员孙永斌及锺永慧在该些年度内,每年分别获9.6万港元薪金。
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时指,被告亲自写的求情信显示,被告已上了一课。考虑到她初犯,有良好背景,案发至今事隔了一段长时间,冀法庭判处缓刑。
暂委裁判官曾庆东原本判决九个月加十五个星期,指对方完全没有悔意,加上犯案严重,不过经辩方律师求情,减刑十五星期,总共监禁九个月,即时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