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0日讯)台湾著名导演钮承泽2018年11月被控性侵剧组女员工,但他却暗指对方是主动献身,被认为犯后毫无悔意,因此被依法判刑4年徒刑,他不服判决上诉,案经上诉到最高院后,最高院驳回其上诉,钮承泽确定近期要入狱服刑。
案件发生于2018年11月,受害人为电影《跑马》女剧组人员,剧组原定开工作会议,但钮承泽却临时取消会议,改邀众人到家中聚会,受害人亦在现场。当晚众人陆续离去后,只剩被害人一人在场,钮承泽竟将被害人强压在沙发上后强脱衣裤,以手指性侵。
被害人坚决不从,身体蜷缩在沙发上哭泣发抖,钮承泽无法进一步性交,只好让被害人穿回衣物离开。被害人随即打电话向室友求助,室友知悉后随即带同被害人至医院验伤后报案。
一审法院审理时,钮承泽不仅否认犯案,还辩称双方是情投意合,并赔偿受害者200万台币(约30万令吉),但受害人没有接纳,钮承泽被依法判刑4年,而案经上诉到高等法院时,钮承泽也拒认罪,甚至传唤新证人到庭作证,但新证人的证词并未起到作用,高院仍认定钮承泽有罪维持原判,钮不服判决再上诉到最高法院,但最高院认为其犯后毫无悔意,维持原判,驳回其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