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1日讯)由刘德华监制、与古天乐共同领衔主演的警匪动作电影《扫毒2:天地对决》,在全球票房大收2亿美元(约8亿令吉),而《扫毒3》更在如火如荼拍摄中。怎料,《扫毒2》上映了2年多,近日却有一位中国四川的导演透过电影公司,将刘德华与《扫毒2》的6家出品公司告上法庭,同时求偿9999万人民币(约6500万令吉)。
据中国媒体报导,成都环球博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影《完美情人》导演苟钰生,日前入禀法庭控告《扫毒2》抄袭其2006年执导电影《完美情人》,要求赔偿9999万人民币。苟钰生指《扫毒2》的人物设置、情节、动作设计都与《完美情人》相同,而在叙事结构、故事背景、人物关系、重要情节、结局表达、人物职业、拍摄表现手法、人物海报设计及片名设计都有相似之处。
他也指出,自己花了半年多时间去搜证,已将证据呈上法院,正式向刘德华及片方提告,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对此立案。苟钰生亦指出,这个抄袭事件并非先例,他在2007年大学毕业时,曾向刘德华旗下公司映艺娱乐自荐一份名为《和刘德华一起唱歌》的电影剧本,双方曾展开合作商谈,但因苟钰生家人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丧命,他被迫返回家乡救灾而令合作停摆。
后来,他发现映艺娱乐在2015年时拍摄《我的少女时代》,苟钰生发现,电影里面的部分情节与自己当年递交的《和刘德华一起唱歌》有著高度的重复性。而苟钰生也提出了当年双方的信件往来证明,来证实自己所言非虚。
目前苟钰生透过环球博纳,对刘德华以及《扫毒2》6家出品方公司提出民事诉讼,苟钰生要求刘德华等人须在主要入口网站刊登道歉启事,同时赔偿9999万元人民币,同时要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与本案的支出合理费用60万元人民币(约39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