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讯)台湾综艺天王吴宗宪在2011年与男子蔡明宏多年前爆出的经纪约闹双包纠纷,高等法庭26日判吴宗宪败诉,需要偿还570万台币(约82万9988令吉)予对方。
吴宗宪2011年时与蔡明宏签约3年,以担任吴宗宪在中国的演艺经纪公司,不过却被对方发现吴宗宪早在2010年时,与另一名曹姓男子签了2年全球所有事业的独家经纪约,而引发经纪约闹双包纠纷,对方还怒告吴宗宪索讨他先前预付的800万元(约116万4861令吉)酬劳。
案件在一审时原本判蔡明宏败诉,但他在二审时逆转改判吴宗宪扣除已归还的230万台币(约33万4916令吉),还要再给蔡明宏570万台币(约82万9988令吉)。不过,当时最高法庭认为,案件在二审时未厘清合约是否已经终止,因此发回更审,直到26日重新开审时,高庭仍判吴宗宪败诉,并需要付570万台币(约82万9988令吉)给蔡明宏,但吴宗宪还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