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日讯)2000年出生的范丞丞是中国女星范冰冰的亲弟弟,但过去18年来,网络不断传出他是范冰冰的私生子,让姐弟不堪其扰。他近期状告一网民造谣,并出示家庭户口本的公证书证明与范冰冰属姐弟关系。1日,范丞丞反黑站和范冰冰反黑站在微博晒出的法院判决书显示,范丞丞在名誉侵权案中胜诉。
范冰冰和弟弟范丞丞相差19岁,导致范丞丞屡被传是范冰冰的私生子,即便双方多次澄清,仍无法消弭外界闲语,范丞丞只好硬起来向网友提告,如今名誉权一审已经宣判,散播不实谣言的王姓男子除了道歉,还要赔偿6万2800人民币(约3万8000令吉)。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19岁被告王先生自2018年3月12日起多次发布“范丞丞是范冰冰与洪金宝的私生子”等多篇侵权文章,范丞丞除了提交户口本证明他与范冰冰是“姐弟关系”,也向法官提出诉讼,要求王男删除涉案侵权内容并注销微博帐户、登报道歉不小于名片大小、涉案微博发表置顶道歉文至少90天,以及赔偿经济损失、合理支出、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0万人民币(约30万令吉)。
法官以范丞丞提出的诉求,综合王男过错程度以及侵权影响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判王男得在生效之日起7天内,于涉案的微博账号“连续48小时发布致歉声明向范丞丞赔礼道歉”,内容需经由法院审核,若逾期不履行将按照范丞丞诉求登报道歉,王男也得在7天内支付范丞丞精神抚慰金5万(约3万令吉)、合理支出1万(约6000令吉),以及案件受理费2800元(约1685令吉),共计6万2800人民币(约3万8000令吉),若未在期限内赔偿,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日起15天内递交上诉状,若在上诉期满7天为缴纳受理费将自动撤回上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