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逃税风波而“消失”三个月的中国女星范冰冰,最新消息有传她被“关押”在中国北京昌平某间宾馆中,有关当局更成立专案组调查她和团队的账目。而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了和范冰冰有关的六份民事判决书一审,原告是范冰冰,案件都是跟肖像纠纷有关,并获判胜诉,当中有一间被告的公司获法院判决,要在其微信公众号持续公开道歉3日,以及赔偿6万1090元人民币(约3万6919令吉)。
范冰冰与中国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判决书显示,范冰冰提出:范冰冰曾主演《还珠格格》、《我不是潘金莲》、《武媚娘传奇》等影视作品。曾荣获“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配角”等奖项,其肖像已经具有相当的商业价值。范冰冰发现金泰恒业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中使用了范冰冰照片作为营利性文章的配图,侵犯了范冰冰的肖像权。
另外,同样跟冰冰一样“消失”的李晨,同样也有官司,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有房地产商擅自使用李晨两张相片,其中一张是李晨和冰冰的合照,以促销房地产项目,法院认定是侵犯原告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