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的“阴阳合同”逃税风波对于整个中国影视界影响甚钜,日前中国税务总局发布新规定,针对明星收入课税幅度提升,自8月1日起,明星收入课税从原本6.7%激增至42%,且从2018年1月起收入都要以42%追讨补缴。据传范冰冰已被惩罚3年不得拍戏,并要补缴过去6个月的税;今中国影视圈传出她今年上半年未申报的收入约2亿元人民币(约1.2亿令吉),以新税制计算,等于她需补缴8400万人民币(约5千12万令吉)。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导,若以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当初爆料掀出她的“阴阳合同”,台面下避税的收入是台面上收入的5倍;可以推估范冰冰上半年实际收入约是2.4亿人民币(约1.43亿令吉)。
另外,中国大动作整顿影视圈,3大影音平台爱奇艺、优酷与腾讯,今与6家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声明,表示抵制艺人天价片酬,以及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
声明中指出,演员或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70%;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约59.67万令吉),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约2千983万令吉)。
涉及偷逃税、阴阳合同等不法行为的个人与机构,3大影音平台与6家影视制作公司将协力制作黑名单,一经核实将停止一切合作,并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此项声明也等于针对近期范冰冰等一连串事件。
据富比士公布,范冰冰去年收入约1亿8500万令吉。但光是今年上半年,她的收入就以逼近去年整年的数字,可见她过去“隐藏版”的收入有多么可观。媒体有致电询问,但现今范冰冰经纪人穆晓光仍是关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