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日讯)中国媒体报导,因为自己的肖像与姓名被中国一家建材公司冒用代言广告, 港星周星驰日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告诉, 向业者求偿人民币3000余万(逾1779万令吉)。
上海第一中院31日下午开庭审理周星驰控告涉案的建材公司、铁路公司、出版社、网络科技公司肖像权纠纷案。
周星驰在控诉中指出,2017年1月根据影迷反映,有建材业者在官网最醒目位置,发布涉及周星驰与业者产品有关的建材广告。同时还发现建材业者在其他网站也发布类似广告,并在周星驰的照片旁边,注明周星驰的身份及代表作等个人讯息。
随后, 周星驰向该建材业者发出律师函, 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同年9月,周星驰的朋友又在某铁路公司所辖车站发现,某杂志的广告页上仍刊有上述广告。
侵权广告未全面撤下
周星驰认为, 建材业者是以营利为目的, 在未经他个人允许的情况下,在官网、其他网站及杂志上利用其姓名及肖像做广告,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周星驰要求被告的所有业者立即停止使用其肖像、姓名,并在自家官网及媒体针对侵害姓名权与肖像权,接连刊登为期90 天的致歉声明。并求偿人民币3000余万的相关损失,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1元。
报导指出, 法庭宣布将对本案择期宣判。根据网络搜寻,这家建材公司被周星驰控告侵权的广告,至今仍散见中国部分网站,并未全面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