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艺人陈乔恩上月4日凌晨酒驾被捕,台北地检署周三(7日)侦结案件,因陈乔恩认罪犯后态度良好,且无前科,给予缓起诉处分,期限2年,并要求陈乔恩必须在一年半内提供60小时的义务劳动(即社会服务令)。
据指,陈乔恩上月4日凌晨2时在家喝酒后,因肚子饿开车去买宵夜,不料就被警方拦下,经酒测高达0.67(酒精呼气数值超过0.25属犯法)。陈恩乔当时自称仅喝一瓶多的啤酒,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台北地检署后准以10万台币(约1.3万令吉)交保。陈恩乔事后在微博发文致歉:“对不起,…日后绝对不会再违反交通规则,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于我做的不好示范,感到非常抱歉!”
台北地检署表示,待陈乔恩缓起诉确定后,由观护人决定她义务劳动的项目。据了解,检方不排除因陈乔恩是知名艺人,或要求她拍摄反酒驾宣传片,或出席其他公益事务活动。
因主演偶像剧走红的陈乔恩,近年主力在中国发展,并出名爱喝酒,有“酒神”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