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网路红人谷阿莫日前遭影音平台KKTV和电影公司“又水整合”控告谷阿莫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台北地检署昨午首度以被告身分传唤谷阿莫到案说明,提告片商也一并出庭,庭讯结束后,谷阿莫重申要大家重视“二次创作”,但被问到影片来源,谷阿莫却掉头走人。
据台湾媒体报导,在昨日约一个多小时的庭训后,谷阿莫面对大批媒体采访,他表示:“关于我要答辩的部分,刚刚其实都已经在法庭中陈述了,你们也知道,侦查不公开的原则,我不方便讲太多,只是我个人还是希望二次创作这件事,是可以在台湾甚至整个亚洲受到重视,更被大家保护跟尊重,谢谢。”
面对台湾媒体再度追问是否非法下载影片一事,谷阿莫却掉头就走,避谈此事。对于其他追问,他即坦言会继续创作下去,“朝自己的目标努力去做”。至于是否与告诉人和解,谷阿莫也以侦查不公开为由,拒绝说明。
谷阿莫以独特诙谐的方式、在几分钟内讲解电影、剧集内容,并重制影片而在网路上广受欢迎,但片商公司却不满谷阿莫使用盗版影片并重制,日前更大动作提告后,检警怀疑,谷阿莫下载影片的来源可能并非正版,今年4月已持搜索票搜索谷阿莫的公司,谷阿莫也已接受过警询。
谷阿莫挨告后曾透过YouTube发布声明指出,他认为他制作的“X分钟看完XX电影”系列网路短片,应该符合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原则,在评论、解说、研究、教学或新闻报导等情况下,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不事先经著作权人之授权,而使用网路上已公开之他人著作内容,否认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