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百变天后梅艳芳已过世13年,她的母亲覃美金在今年10月10日她冥诞时成立“梅艳芳国际纪念馆”悼念。不过港媒今报导,梅妈欲租用铜锣湾一座大厦中的单位开纪念馆,但该单位业主谢伟俊以及他的太太白韵琹签了临时租约后却反悔,梅妈甚至炮轰对方是凭自己是律师。两人对此也做出反击。
梅妈想租用的场地是谢伟俊公司所持有,白韵琹当时作为代表签了临时租约,结果晚上就说合约遗失了,要梅妈再开支票拿到律师事务所,没想2天后谢伟俊就说不想租了,正常要赔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但对方只退了支票,不愿再赔钱。
据悉当时的临时租约签了2年,每月租金4万4千元港币(约17万台币)。梅妈受访时炮轰谢伟俊:“他只把支票还给我,没有赔给我(1个月租金),谢伟俊啊,他仗著他是律师要我这样收,如果我不收就去告他,哪有人这么无赖!”并称谢伟俊一开始说业主立案法团(类似大楼管理委员会)不肯,后来又说不方便租,因为双方都有知名度,不合理说词令她气炸。
业主太太白韵琹表示:“她(梅妈)这么说对我不公道,她是老人家不跟她计较!”对于梅妈指控她签了临时租约后反悔,她表示:“从来没有反悔这件事,因为租楼有程序,但阿Paul(谢伟俊)说情愿留下来招呼朋友。”
至于梅妈怒批她们退租不肯赔,白韵琹反驳:“为什么要赔给她呢?如果梅妈觉得这些都不肯放过,我不知道怎么样,因为我没有拿过她任何好处。”更说“楼不想租给人,有什么错呢?”
谢伟俊则说双方未达成任何协议,也从没收订金,“整件事还在讨价还价与谈判阶段,白韵琹被误导签名是非常不幸,所以我说最好大家撤销协议。”至于梅妈想追讨1个月赔偿,谢伟俊说:“她可以做她喜欢做的事,如果她为了个小小的临时租约要告我们,我们就打官司啰,欢迎她找律师看看,该单位的公契不能够商用,以我和白韵琹背景,不可以随便违规,不止有法律问题,也有传媒上监察。”三方各说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