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的妈妈覃美金近日埋怨,目前每月只有港币9万元(约5万令吉)生活费,根本不够用。
梅艳芳于2003年去世后,留下过亿元遗产,她没有直接给予母亲,而是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遗产管理,每月拨给梅妈妈生活费。
对于梅艳芳这种安排,梅妈妈十分不满,多年来与儿子梅启明不断打官司,希望法院裁定遗嘱无效,希望争夺梅艳芳的遗产。
终审法院已于2011年判处梅妈妈败诉,而梅妈妈和梅启明也因为不断打官司,累积欠下大笔律师费,曾因此被法院颁令破产。
港媒今天报导,梅妈妈昨天再因破产问题出庭,高等法院因为梅妈妈已还清一笔欠款,撤销了第三者对梅妈妈的破产声请,案件结束。
在法院宣判后,梅妈妈在庭外回应媒体询问其生活费每月有20万元(约10万馀令吉)时说,遗产管理人实际上每月只给她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