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网路红人“谷阿莫”,将电影、戏剧剪辑成短片,因此遭片商指控,影片不但没有获得授权、任意重制播出,甚至还有没上映的电影也被破梗,导致因此取消上映计画,气得提告。媒体报导,谷阿莫公司年营收约500万元人民币(约316万令吉),今年1月,更获得大陆A轮融资3千万元人民币(近1千900万令吉)。
综合报导,谷阿莫陆续在YouTube、面子书等网站上发布《X分钟看完电影》等系列短片,24日被“又水整合设计”、“得利影视”、“科科电速(KKTV)”等3家影视公司、平台提告侵犯著作权。专责著作权、版权的保二刑大随即展开搜证、调查,再将证据提交专股检察官处理,并同时申请搜索票,法院最后也核准搜索票。
随后,谷阿莫更录影反驳,坚称他是“合理使用”,没营利、没收费。但今年1月,才传出他获得中国A轮投资3千万人民币(近1千900万令吉),遂难以推托影片偏向非商业目的;且据《苹果日报》报导,他现为“知识糖果数位社群媒体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年营收也有500万元人民币(约316万令吉)。
另外,谷阿莫在Youtube上有超过99万订阅,还会有另外的广告收入。至于谷阿莫能从YouTube,获得多少拆帐后的利润,负责其在台公关事宜的奥美公关表示,不评论与合作伙伴可分享的广告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