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男神”林志颖16日晚间发出声明,表示4年前公开分享一张光头PS照,拍摄原照的摄影师朱庆福以侵权为由提告,并被要求赔偿人民币110万元(约70万令吉)。而他为此深感抱歉:“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
据悉,林志颖于2013年8月25日因为庆祝微博粉丝超过2100万人,使用一张照片后制,照片中左边第三个战士的头像PS成自己的光头,照片被大批粉丝转发,朱庆福认为摄影作品《中华男儿》遭严重曲解,他被指侵犯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被判公开道歉,以及支付赔偿金。
林志颖提出6点声明,承认未经考虑就分享网民PS的图片,“并未意识到改动于权利人的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并强调尊重智慧财产权,向摄影师道歉,并透过律师表达愿意赔偿,承诺未来发言会更加谨言慎行,最后感谢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