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日讯)《时报周刊》与《中时电子报》三年前3度报导女艺人吴佩慈因“崇尚名牌、奢华至极”,吴佩慈认为遭抹黑怒提告,1日最高法院下判《时周》、发行《中时电子报》的时报资讯公司及《时周》总编辑、撰稿记者须连带赔偿吴佩慈50万元(约6万2383令吉),并在《中国时报》登报道歉一天,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时周》于2013年2月到同年11月,3度以“疯买爱马仕,被爆吓跑百亿大亨”、“疯买爱马仕闹分手”、“纪晓波只要孩子,吴佩慈婚事恐泡汤”等标题,刊登张姓女记者撰写的相关报导,文中多次指称吴佩慈“崇尚名牌、奢华至极”,使纪晓波难以接受而分手,并指吴佩慈当时未婚怀有纪晓波的女儿欲逼婚,纪晓波仍不想娶她,《中时电子报》则引用《时周》报导内容。
吴佩慈批上述报导侵害她名誉,提告求偿150万元(约18万7000令吉)精神慰抚金,并要求在4大报头版刊登半版道歉启事各一天。《时周》等被告抗辩知名艺人与富商感情议题被大众关注,可受公评,且吴佩慈曾自爆爱买名牌包,至今也确未被纪晓波娶进门,报导内容非凭空捏造。
但法官认为,《时周》这3篇报导以吴跟纪的私领域为重点,与公益无关,且内容涉及传述具体事项,并非对所谓可受公评之事提出评论,因此应举证报导内容真实或报导前已尽合理查证义务,可是张女撰稿前没向纪晓波查证,其消息来源也非纪晓波的亲近友人,就算吴佩慈为知名艺人,也不应被任意贬损名誉。一、二均判《时周》、时报资讯、张女与黄姓总编辑连带赔偿吴50万元(约6万2383令吉),并在《中时》全国版面刊登半版道歉启事一天,最高院今维持原判决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