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9日讯)韩国“SM娱乐”于28日表示,已经到中国法院提告14起诉讼,对象是前EXO成员的鹿晗、吴亦凡、黄子韬未经许可就离开公司、团体,以及为3人企划表演活动的单位。SM娱乐2015年已经提出9件诉讼案,2016年再度提出14件,尤其强调3人仍隶属公司艺人,所做的公开活动都是违法,引起各界关注。
SM娱乐一口气向鹿晗、吴亦凡、黄子韬及规划演出活动的公司提告,24日已经正式立案,主要是为了保护旗下团体“EXO”的权益,做出积极的对应态度,并采取法律手段要防止违法的表演行为。SM表示,“韩国法院正在处理公司和脱队3人的官司,在最终判决没有出来前,3人仍属于SM娱乐的艺人,法院判决前进行的活动,全部都是违法行为。”
韩国男子偶像天团“EXO”由“SM娱乐”栽培出来,不过出道4年来,已历经3名中国籍成员陆续退团,而退团成员多以健康因素及资源分配不均等理由,对韩国法院申请专属合约无效。
不过,“SM娱乐”宣称将在向中国法院对擅自离开团队造成公司莫大损失的3名成员提起告诉,诉讼多达14件。“SM娱乐”表示,离队的3人鹿晗、吴亦凡及黄子韬,在法院判决确定之前都仍是“EXO”的成员,“SM娱乐”认为他们只是钻中韩之间的法律漏洞,并表示他们所有在中国进行的活动都是违法的,为了保护“EXO”的权益,公司决定对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且“SM娱乐”提起的诉讼案高达14起,数量相当惊人。
其实,韩国经理人公司压榨艺人的传闻时有所闻,“Super Junior”的中国籍成员韩庚当年也是透过法律途径脱离公司的不平等和约,不过也不是所有艺人都能够成功胜诉,隶属于“SM娱乐”子公司“Woollim Entertainment”的双胞胎团体“Tasty”就被法院判决败诉,要支付所有官司费用。
由于EXO退团成员与“SM娱乐”合约诉讼一直都是在韩国法院进行并且仍在调解当中,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因此“SM娱乐”会想要到中国的法院提告,有很大的可能是想要赶快赢得官司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