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4日讯)风靡世界的著名电视真人秀《好声音》原创荷兰制作公司Talpa与《中国好声音》制作公司灿星制作的版权纠纷暂时告一段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责令灿星制作停止使用该节目名称和商标。
这一事件在本周发生了最新进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灿星制作以及其伙伴在节目制作宣传等活动中暂停使用《中国好声音》的名称与商标。在接受采访时荷兰Talpa公司的高级执行员Pim Schmitz说道:对于目前的这个结果我很高兴,这与我们的想要的结果几乎相近,从过去的案例来看外国公司在中国发生版权纠纷的案件,向来是败多胜少。
据悉对于这次法院裁定,灿星制作副总裁陆伟回应道:我们会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并等待复议的最终结果。22日在另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关于此案给出的裁定完全与中国不同: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5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允许灿星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继续于今年7月在浙江卫视按原名播出,但据专家分析,香港裁庭的这一决定并不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