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再见艳阳天》和《壹号皇庭》里的谢秀巧与丁柔吗?
陈秀雯(Amy Chan),生于1962年1月7日,是香港资深女演员,亦是前无线电视及亚洲电视的当家花旦,也是绝对的一姐。
在90年代前期,她主演了多套家传户晓的电视剧集;如《壹号皇庭》系列、《马场大亨》、《穆桂英》、《再见艳阳天》与《再见亦是老婆》等。
饰演多角色让观众难忘
在前四辑《壹号皇庭》系列中,她均饰演高级检察官丁柔,与欧阳震华扮演情侣,令观众印象难忘。
虽然陈秀雯的萤幕形象经常给人感觉是小女人及良家妇女,但于韦家辉监制的《马场大亨》却颠覆了好女人形象,扮演“食钱怪”钱浅,充分地表现自己戏路广阔。
而《再见亦是老婆》的“肥师奶”一角,更令陈秀雯推上事业高峰,成为当时很多家庭主妇的代言人。剧集之写实让不少人产生共鸣,也是现今破碎家庭的写照。
《再见艳阳天》掀“秀巧狂潮”
与此同时,亚视为她度身订造了一个角色,因此她毅然又回到亚视拍摄《再见艳阳天》;主题曲与插曲也均由她亲自配唱。结果《再见艳阳天》得到了观众的喜爱,亦打破了无线的惯性收视,“秀巧狂潮”也随之掀起。谢秀巧成为了陈秀雯演艺生涯的代表角色之于,也表现出当时中国传统女性的美德。于1996年亚洲电视举办的颁奖典礼中,获得了“最佳女主角”。
由此可见,陈秀雯成功的角色无不是以女性为主,而且还表现出当时民初时期女性及九十年代女性的难处。她更是少数亚洲电视艺人成功的异数,也是亚视绝对的一姐;她为其拍摄了不少有口碑的电视剧集,有:《天长地久》、《穆桂英》系列。1997年陈秀雯凭藉《天长地久》,婵联“最佳女主角”,冧庄两届“亚视视后”。《穆桂英》系列也在台湾和内地取得收视佳绩。
债务缠身的婚姻
1980年,陈秀雯跟林国雄因合作剧集《骤雨中的阳光》擦出爱火,当时他们是丽的(亚视前身)当家小生花旦。两人于1983年结婚,林国雄在1984年退出娱乐圈钻研佛学。
1992年,林国雄转行从商,跟潘芳芳及方国珊在香港西贡开地产公司“田宅行”,可惜运作了5年后,有传三人因金钱反目,潘芳芳及方国珊甚至要告上法庭。其后,陈秀雯加入无线演过《壹号皇庭》、《再见亦是老婆》等剧,令她人气再次回升。而林国雄则继续大搞地产生意,投资西贡地皮建村屋等。1998年8月,林国雄宣布开设公司“福田居宝号”,大搞电视剧制作,更筵开百多席庆祝。不过两个月后公司便倒闭,随之而来的是一笔笔债务。
随后,陈秀雯到内地拍剧,而林国雄则鲜有现身,不过陈秀雯夫妇在2000年及2003年分别被银行及前雇员入禀法院追债。
为挺丈夫与妹反目
2008年,有指陈秀雯未偿还前雇员债项,被人在亚视门外及住家贴大字报追债后,妹妹陈加玲不满姐夫所为,公开指责林国雄在20多年来,以各种手法拿走家人2000多万港元及折磨陈秀雯的行为,此举却令陈秀雯和陈加玲反目,直至陈秀雯跟林国雄离婚后,两人才冰释前嫌。
付出努力不成功无需遗憾
在2011年底,她终于决定与林国雄正式签纸离婚。
对于离婚一事,陈秀雯说:“如果我儿子没够21岁,我都可能会事先和他聊,但他今天已经26岁,已经出来工作,况且他和我们生活在同一间屋内,好清楚发生什么事,我不需要谘询他,我也知道他怎么想,他的答案也是一样的。我跟儿子感情不错,都了解,现在大家一起住,都叫相依为命。”
那么现在跟前夫有没有联络,他有否“出家”?陈秀雯说:“大家没有联络,我们当中都有共同朋友,但我跟他们说,不用说他的近况给我知道,我也不会特别去问,连儿子见不见他的爸爸,都不用说给我听,过几年我不知道,但现在来讲,留些空间会较好。”
对于28年的婚姻以离婚收场一事,陈秀雯说:“如果我已经付出诚意和最大的努力,最终都是不成功,那我没有需要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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