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1日讯)汪峰又提告!这回他杠上的不是狗仔,而是他的模仿者。汪峰对业馀歌手丁勇提出告诉,指出对方在未经其允许下,在微博以汪峰的姓名及照片宣传营利,索赔50万人民币(约31令吉)。
丁勇过去曾参加湖南卫视《百变大咖秀》等节目,模仿汪峰而闯出名号,由于外型与汪峰颇为神似,又有“小汪峰”称号,丁勇靠著模仿汪峰,接下不少商业演出。近日更与另一名模仿章子怡的业馀女歌手尹飞儿为整型诊所站台,两人想把外表整得更像汪峰与章子怡,让表演更加维妙维肖。
本尊对此却大为不满,北京海淀法院20日透过微博表示,汪峰以侵犯姓名权、肖像权为由,将丁勇告上法院,要求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损害赔偿金45万人民币(约28令吉)、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约3万令吉)。诉状中表示,汪峰是著名歌手,在中国乐坛有举足轻重地位,有巨大的商业价值,认为丁勇行为已造成汪峰损失,而法院也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