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8日讯)饰演中国2010年版《红楼梦》连续剧中林黛玉的女星蒋梦婕, 近日发出声明表示,她被影射多年的“刘志军事件”为“不实传闻”,却不见经理人公司澄清,对此感到失望,决定解约。
中国坊间盛传, 要在中国拍摄的戏剧作品担任女主角或参加演出,必须与出资的老板、导演等发生关系,被称为中国影剧圈的“潜规则”。在中国前铁道部长刘志军贪腐案调查期间,中国微博传出,出资拍摄《红楼梦》的山西女企业家丁书苗当年曾引荐参演的女演员们,为刘志军提供“性服务”。
蒋梦婕在声明中说,在“有关传闻”出现后,她曾向所属经理人公司北京荣信达影视有限公司提出对外澄清的要求,并签署委托公司澄清、维权的文件,但公司从未采取任何正式行动,她对此非常失望,因此主动提出解约。
蒋梦婕表示,有关传闻对她的名誉造成极大损害,她至今仍因此事承受著网络上的漫骂及别人异样眼光,她的家人与朋友也长期遭受困扰。蒋梦婕指出,现在离开公司了,她才有机会在此正式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