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6日讯)李秉宪勒索案二审正式宣判,被告人李智妍和金多熙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审判部表示,被告人和检察官分别以刑量过重和过轻提起诉讼,被告人威胁要将受害人不正当玩笑的短片上传网络勒索50亿韩币(约1660万令吉)。因为舆论责难,受害者的精神和经济上都蒙受巨大损失。然而受害人在二审中,明确表示不希望被告人受到处罚。其次,本次事件属于勒索未遂。第三,在6个月左右的拘禁中,被告人表现出了反省的态度。第四,被告人全都是初犯。第五,事件的起源是由于年龄较大的被害人向年龄较小的被告人所开的不正当玩笑。因此撤销了原判,李智妍和金多熙分别被判决1年2个月、1年有期徒刑,从宣判之日起缓期2年执行,并没收了和短片有关的手机。
检察方称李智妍和金多熙经由A某介绍与李秉宪相识,几次见面后向其展示不正当短片的一部分,并勒索现金约1660万令吉。李秉宪报警后,李智妍和金多熙以恐吓未遂嫌疑于9月被逮捕。3月15日的一审判决中,两人分别被判1年2个月和1年的有期徒刑。而检察方和李智妍、金多熙在判决结束后都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