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15日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16日对演员李秉宪遭勒索案宣判,以恐吓罪分别判处被告金多熙和李智妍有期徒刑1年和1年2个月。
韩国联合新闻通讯社报导,此前,在案件最终审理时,检方求刑2人有期徒刑3年。
法院表示,从被告之间往来的短讯内容来看,难以说是李智妍是因对方(指李秉宪)提出分手后感到遭背叛,而一时冲动决定索要钱财,李智妍的犯罪动机为获取钱财。
法院表示,被告和受害人的主张完全相反,但从双方往来的短讯内容来看,李秉宪表现出了可能让对方感觉到自己被喜欢的态度,李智妍反而对李秉宪没有很大的兴趣。李智妍多次回避对方希望见面的请求,未显示出对李秉宪的爱慕,只有当双方感情相似时,才能定义为恋人,因此不能说两人是情侣关系。
法院还表示,但李智妍一直在案件调查和审理过程中主张自己和李秉宪是情侣关系,损害受害人名誉,但考虑到被告未散播不雅影音,且李秉宪也对此事件发生负有责任,因此作出如上判决。
多熙和李智妍涉嫌于去年7月与李秉宪喝酒时用手机拍下李秉宪的“不雅影音”,之后向李秉宪勒索50亿韩圜(约1650万令吉),并威胁称若不给钱就在网上公开影音。李秉宪于8月28日报警,两名嫌疑人被捕后遭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