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4日讯)彭亨州立法议会通过《首要伊斯兰法庭法案》(RUU),使该州成为国内第二个引入伊斯兰宗教司法系统的州属。
彭州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表示,该法案为希望对伊斯兰高等法院判决提出上诉的公民提供空间,让他们将案件提交更高一级法院审理。
他说,目的是给他们另一个机会来陈述高等法院已判决的案件,这些案件可以上诉到首要法院,所以有四个级别。
他于今日(周四)在彭亨州政府大厦举行的彭亨州议会会议结束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上述言论。
彭亨州目前设有三级伊斯兰教法院,分别是伊斯兰教初级法院、伊斯兰教高等法院和伊斯兰教上诉法院。
旺罗斯迪表示,该法案的通过也为该州正式设立伊斯兰教中央法庭铺平道路。
他解释,尽管目前法院大楼尚未建成。
“这个法院建筑还不存在,但我们已经制定了这项法令,所以现在我们就可以这么做了。”
“但你必须遵循流程,即使你想结婚,也需要一个过程,你必须研究、求婚、订婚,然后结婚,就像这样建造一个建筑,你必须找到土地和分配。”
除此之外,旺罗斯迪表示,彭亨州议会还批准任命两名新参议员,代表该州进入参议院。
“旧制度已过期,我们彭亨州有两个参议员配额。我们之前任命的一名是来自原住民社区的,另一名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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