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4日讯)沙巴州律政司拿督诺阿西雅今日发表文告,指东姑弗阿阿末律师楼不再是沙巴州政府在40%净税收诉讼案中的代表律师。
诺阿西雅今日发表文告表示,针对联邦总检察署针对高庭准许沙巴法律协会就40%特别拨款提出司法审核申请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进行官司处理。
她与沙巴首长特别法律顾问拿督苏观山、州政府律师迪维娜张和罗伦阿力等一起出席。
该部门已经通知上诉庭,东姑弗阿阿末的律师楼(Messrs. F.T Ahmad & Co)已经不再代表沙巴州政府,沙州律政司署将全权负责此案。
经过审视和检讨这项法庭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沙州律政司署已经通知上诉庭以下3项立场:
(一) 由于州政府没有对高庭于2022年11月11日作出的判决提出上诉,州政府接受有关裁决,这意谓,允许根据案情在司法审核申请的实质听证会上提出案情。
(二) 此外,沙州政府撤回早前就沙巴法律协会“地位”向法庭提出的上诉,因为这不是州政府向高庭提出的。
(三) 沙州政府撤回向上诉庭提呈指联邦宪法112C及112D条文是“一种愿望”,而非属于州政府强制及绝对权利的上诉论点。
上诉庭已经记录了州政府的上述立场,并于2024年6月18 日作出裁决。
诺阿西雅向公众保证,沙州律政司署将全力以赴,继续坚定支持沙巴人民维护沙巴州在1963 年大马契约和联邦宪法中所赋予的宪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