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8日讯)沙巴巫统主席拿督邦莫达表示,沙巴州政府应优先解决州内一些迫切性课题,而不是一味效仿砂拉越州政府的政策。
他说,探讨沙巴“首长”职称是否改为“总理”等,对沙巴的主权没有带来改变,因为这些都涵盖在1963大马契约内。
他指出,有人建议效仿砂拉越,将“首长”改为“总理”,但这需要详细研究宪法和大马契约。”
他表示,在大马契约的第5条文第III部指出,“首长”和“州务大臣”是指州最高理事会主席的职称,联邦宪法的160条文也有这一点。
“我要提醒沙盟政府,在沙巴现今针对联邦宪法112D条文40%净税收进行磋商之际,若州政府私自修改州宪法,那会对1963年大马契约的符合性带来什么影响?”
他发文告表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任何时候,都必须捍卫及尊重1963大马契约及联邦宪法。
他建议沙巴要求把“州长”(Governor)重新列入法律,因为这符合“平等伙伴”的关系,这职称在1976年被取消。
他指出,在州没有统治者(州元首)之前,“州长”就是一州最高级的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