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6日讯)一名31岁的怀孕女囚犯今天在囚犯特许释放计划下,走出监狱,在家中服刑完成剩下的几个月刑期。
妮妮(化名)是砂拉越首名,也是全马第4名居家服刑的怀孕囚犯。她于今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当时已怀孕两个月。
在囚犯特许释放计划下,怀孕28周的孕妇囚犯有资格获得居家服刑。
在获得提前走出监狱在家服刑后,她对此感到高兴也很感激有机会,可以在原来释放日期前回家与家人团聚,并能在诗巫监狱外生下孩子。
她激动的表示,“我回到家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见见我的孩子们。”
她说,她已有2个孩子,一个2岁,一个3岁。
她表示,她将遵守监狱局制定的所有规则并服完刑期。
砂监狱局局长特容田应在见证妮妮的释放仪式上称,妮妮处于怀孕期,并已怀孕28周,符合囚犯特许释放家庭拘留的标准之一。
他说,该部门遵守《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曼谷规则》第64条的规定,即在可能和适当的情况下,应优先对孕妇和有受扶养子女的妇女判处非监禁刑罚,如果罪行严重或暴力严重,则应考虑监禁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