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民主行动党上议员诺丽达苏雅在上议院参与辩论明年度财政预算案时指出,沙巴要争取的是联邦宪法内列明的40%净税收,而不是3亿令吉,因为首相安华明确说过3亿令吉只是临时性数目。
她感谢首相安华增加了给沙巴的特别拨款至3亿令吉,但她和沙巴的上议员及国会议员,在今年11月29日,也就是国会开会的2天前,收到联邦政府于今年11月24日宪报公布特别拨款112D的报告,放置在国会议员桌面上,当时感到很惊讶且不满意。
她说,令沙巴的国会议员们起了大问号的是,联邦政府指沙巴已经同意,由2023年至2027年的5年期间,沙巴同意某个数额的特别拨款,而事实上,对她和同僚而言,在这之前的特别拨款数目乃至于今年的3亿令吉,都是暂时性同意的特别拨款数目,而不是未来5年都接受这笔数额。
她说:“沙巴人要的是40%净税收,这是联邦宪法下所列明的,当时也成立了特别委员会(政府际委员会)以协助拟定我国联邦宪法时,就列明这一点。”
她表示,本身也是联同沙巴多位领袖入禀法庭,要求联邦政府依法支付40%净税收给沙巴的领袖之一,但随著联邦政府采取多项正面措施,她和同僚决定撤销官司。
她说,决定撤销官司是基于3个理由:
(一)联邦政府同意修改2023内陆税收局法令,以加入委任及停止沙砂代表在税收局董事局的条文,此举使沙巴可得知联邦在沙巴课取的税收总额,并可计算出40%的数目。
“但我要说明,我们所指的40%不单是内陆税收局的税收,还包括其他的税务,如关税局收取的税收和各种执照费等,这是符合联邦宪法的第10表,第4部份的条文。”
(二)1963年大马契约委员会讨论有关40%净税收课题,明确指出将在一年内有所定案,该会是在2023年7月13日开始议论此事,因此2024年7月12日将是最后的日子。
(三)决定撤销官司,因为2022年所入禀的法律文件似乎限定了沙巴在2022至2026年的5年内,只可以获得1亿令吉的特别拨款,而当时在1963年大马契约委员会的协商下,联邦同意把特别拨款提高至3亿令吉,最重要的是,联邦政府当时很清楚地表明,那是临时/暂时性(Interim)的数额。
她说:“首相当时多次访问沙砂时都这么说过,2023年9月报章上都刊登著,他说这笔款项只是临时性的。”
她要求国会议长接受沙巴国会议员的要求,针对11月24日宪法颁布的内容在国会进行辩论,以示对沙巴人民公平。
“我要问政府在这事件上,持有什么立场?1963年大马契约委员会扮演什么角色?不是要决定给沙巴40%净税收的数额计算吗?不是要在2024年7月13日之前给出定案吗?我希望这事能妥善地解决,联邦和沙巴州政府能透过这个委员会达至共识,而不是经过法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