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28日讯)女儿私下贷款却盗用母亲的身份证作为担保人,结果为母者接到恐吓信息,无奈前往警署报案求助。
40馀岁的妇女是于周二(26日)下午在家中休息时,突然收到陌生人的短讯,指其女儿拖欠8000令吉。
随后女事主便询问女儿,后者欺骗仅是将母亲的号码作为联系人。
直到对方再致电联系女事主,并告知她是女儿的担保人,有义务替女儿还债,女事主才发现身份被自家女儿盗用。
对方告诉女事主,女儿是到合法的借贷公司贷款,并拿著女事主的身份证,而对方也有合约证明,但女事主坚称没有签署任何文件替女儿担保。
即便女事主解释,但对方表示,若事主没在指定的时间内还债,他们有权利上门取走值钱物品。
基于女儿已经到国外工作,女事主不甘替女儿还债,于当日晚上就去警局报案求助。